【定期寿险是保费最低、保障最高的纯保障型人寿保险!是家庭保障的基础!但是在我国定期寿险的销量一直不佳,一方面大众对“不出险无保费返还”的产品特征接受程度不高,另一方面其保费规模相对较小导致佣金水平较低,最终保险业务员不愿意推荐这种费力不讨好且性价比较低的保险产品。今天小博就要帮定期寿险正名,当您听完后,您不仅可以知道定期寿险是什么,还能深入了解其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定期寿险的定义及用途
定期寿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身故,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记住这时,交过的保费是不会退还的!
通俗来讲,首先,定期寿险是一款寿险产品,是以被保险人的身故为给付条件的;其次,定期寿险的身故保险金额是在签订保险合同时约定好的,可能是固定金额,也可能适用于某一个约定好的公式,例如在期初约定保险金额基础上每年增长5%以对抗通货膨胀;再次,定期寿险对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障是有一定期限的,常见的期限有10年、20年、30年,或到被保险人50岁、60岁等约定年龄;最后,定期寿险的保障期限到达后,保险效力终止,被保险人不再享受该保单给予其的身故保障,同时,无保险金给付投保人,已缴保险费也不会被退回。
定期寿险的主要用途是,被保险人身故后,保险金可用于为其他家庭成员提供经济支持、偿还房贷等未决债务、补偿企业因关键人发生风险所导致的损失等。
二、定期寿险的保险金额
虽然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是固定的,但其保险金额在保险期间内却不一定保持不变,常见的有定额定期寿险、递减定期寿险和递增定期寿险。
(一)定额定期寿险
大多数定期寿险属于定额定期寿险。身故保险金在整个保险期间内保持不变。例如,张三投保了一份保额为100万元的10年期定额定期保单,如果张三在未来10年内身故,且保单仍然属于有效保单,则保险公司将支付保单受益人100万元的身故保险金。
(二)递减定期寿险
递减定期寿险的身故保险金在整个保险期间不断减少。这类型的保单通常给出一个初始的身故保险金,然后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方法逐年减少。例如,张三购买了一份递减定期寿险,该保单第1年的身故保险金为200万元,以后在每个保单周年日减少10万元,以此类推。递减定期寿险的主要功用是与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不断减少的债务相匹配,例如张三购房贷款总额200万,随着逐步还贷,贷款本金逐年减少,与之匹配的定期寿险保额也可安排为同步减少,达到降低保障成本的效果。
(三)递增定期寿险
递增定期寿险在保单生效时约定一个初始的身故保险金,然后在整个保险期间按照约定的模式逐步递增。例如,初始身故保险金为100万元,然后在整个保险期间于每个保单周年日递增5%。递增定期寿险的主要功用是对抗通货膨胀,以保持保险金额的购买能力。
三、定期寿险的保险费
鉴于上述基本情况,定期寿险的保险费率大幅低于储蓄型保险和终身型寿险,呈现“高保额、低保费”的显著特征。举例来讲:正常健康状况的30岁女性,投保保险金额100万,保险期间20年,缴费期限20年的定期寿险,每年仅需要缴纳保费1000元左右(大约是保险金额的千分之一),若该女士一直健在,整个保险期间合计缴纳保险费2万元左右,是其享受100万保障的五十分之一。
具体费率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居住地区、吸烟状况、健康状况、保险期间、缴费期限、保费规模等因素而不同。总体来讲,年龄越小、居住地区发达程度越高、健康状况越好、保险期间越短、缴费期限越长、保费规模越大,费率越低,此外女性比男性费率低,非吸烟者比吸烟者费率低。
根据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不同定期寿险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费呈现不同的特点,有的约定在缴费期间内费率维持不变,而有的则会定期调整费率。
四、定期寿险的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责任
定期寿险最基本的保险责任即为以被保险人的身故为给付条件的身故保险责任,所有定期寿险均包括该项基本责任,此处所指身故包括意外身故和疾病身故。保险公司为防范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通常会设置一个“等待期”,即在保单生效起的一定时期内(通常为90天或180天,也有1年的),被保险人因疾病发生身故,不按保险金额赔付,而是无息退回已缴保费。
(二)其他保险责任
除身故保险责任外,部分定期寿险还承担以下一项或多项保险责任(相应的保费会贵一些)。
1. 完全永久伤残:若被保险人被证实完全永久残废,保险金额将会预先支付,保险合同终止,例如双目失明、两肢缺失等。
2. 末期疾病:若被保险人经保险公司认可医生证明非常可能于12个月内身故,一笔相等于保险金额的现金赔偿将会预先支付,纾解燃眉之急。
3. 保费豁免:若投保人不幸被诊断患有严重疾病或达到某种状态,但又未能达到给付保险金额的条件,保险公司将豁免未来所需要缴纳的保险费。
每家保险公司会根据自身的经营理念、市场策略等考虑保险责任,具体情况及约定,必须详细参阅保险条款。
五、除外责任
所有保险产品均会包含除外责任条件,典型的定期寿险除外责任包括八项,可以简单理解为:投保人、受益人故意杀伤;被保险人犯罪、自伤;两年内自杀;毒品;非法驾驶;艾滋病;战争;核爆炸污染。个别保险公司也会添加其他的除外责任。
原创:小博
转载请注明出处
免责声明:华博不保证所提供资讯的精确性和完整性,一切以金融产品提供方的资料为准。以上内容和意见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推荐或邀约。本公众号运营公司、华博及其雇员和业务代表对使用本资讯内容所引发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概不负责。
若有任何疑问或查询,请随时联系:   | |||
 +852-21918558         |  HUABO@HUABO.COM       |
若有任何疑问或查询,请随时联系:   | |
 +852-21918558         | |
 HUABO@HUABO.COM       |
華博財富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 关于我们 | 为何选择华博 | 私人定制 | 专家咨询 | 资源中心 |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公司动态   | 专家团队 量化模型 稳健安全 全球视野  | 财富管理方案 家庭保障方案 家庭储蓄方案 财富传承方案 财富增值方案 | 现有保单诊断 保险方案评价     | 华博研究 金融常识 环球经济 资本市场  |
華博財富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 |
 为何选择华博 |  私人定制 |
专家团队 量化模型 稳健安全 全球视野  | 财务管理方案 保险保障方案 保险储蓄方案 财富传承方案 资产管理方案 |
 专业咨询 |  咨询中心 |
现有保单诊断 保险方案分析    | 华博研究 金融常识 环球经济 资本市场  |
关于我们 | |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公司动态   |